Tuesday, September 27, 2011

看完了

看完了《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
感触很深,要写的话,可能几个小时也写不完。
原本想明天才看,但是看书这回事,
总让人言而无信,情不自禁。
以前看武侠小说也是这样。
拼几个晚上也要把它看完。
现在这本不算太厚的小说,
在当年的话,一天就能拼完了。
每一本书,我都没看两次的。
很想这一本看两次。
但是还有几本新书等着我翻阅,
可能要同时进行才行。

像沈佳仪这样的女孩,
以前中学时候也有。
相信班上绝大多数的男生都喜欢她。
但是“男版沈佳仪”班上也有一个。
也是绝大多数女生都喜欢的。
当然也包括自己。哈哈。
但是像小说里的主角,可以用8年的青春守护一个人,
真的很非一般。
念书的时候,每一次有稍微喜欢的人,
都没超过3年。有时候间中也会同时喜欢几个人。
只是单纯的喜欢而已。
没有后续发展的那种。
或许应该用“欣赏”比较妥当。
其实“暧昧”时期真的是最特别的,
只要不说破,两个人的关系就能一直保持原状,
心中有数不算数,只要话没出口就不算数。
勇于突破暧昧期的后果通常都不堪设想。
这个先发制人的“先”,需要莫大勇气。
念书的时候也曾做过这样的蠢事。
惟一一次的 “先”,就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之后再也不信这个,反正把这个“先”的主动权交给别人,
自己图个清闲更好,
不用劳心劳神。
现在想起这件事,觉得挺有意思的。
还蛮好笑的。
当时听起来不成理由的理由,
现在好像有点意思了。
虽然是失败的告白,
但是对方那个乱七八糟的理由,
现在看来还蛮合理的。
不知道他现在过得还好吗?
如果当时大家都多花点时间保持联络,
现在应该也会是交情不错的朋友。
毕竟念书时也挺合拍的。

其实把这个主动权交给别人也不好,
要回绝也是很麻烦的事。
理由太烂就没有说服力,
说得太白又怕伤人自尊。
总之就是没有胜算的时候,千万不要尝试突破暧昧期。
反正横竖都是没好下场。

九把刀真的很令人佩服。
那种非常人的毅力与恒心。
但是如果我是沈佳仪,
那个什么格斗比赛也会把我气爆。
因为确实是超级无聊,
幼稚得可以的行为。
看到这段时,我开始觉得九把刀就是个异类,
从外太空来的吧。
怎么可能举行什么格斗比赛,
把自己搞成那样。
不要说被人揍,就算是扁人也得有个理由吧?
无端端找人打架,真的很没逻辑,很幼稚。
不过就是需要这样的异类,
才有一些较另类的作品可看。
未尝不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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